报废汽车回收服务流程
1、交车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咨询报废汽车回收相关政策们提出交车申请,准备相关资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三北报废回收人员上门回收,或自行将车开至三北报废回收场地。
2、回收人员持服务证上门核验车辆资料与报废车辆的真实性,并提供报废车辆相关注销表格资料,出具《车辆回收资料交接单》。
3、车辆进入拆解料场经验收后出具《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汽车验收入库单》,报废汽车等待销毁拆解。
4、回收人员凭交车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报废车辆资料到公安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7-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手续后送交车单位或个人,出具《车辆注销资料交接单》,交车单位或个人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办理报废车辆残值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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