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是指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损坏严重,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根据国务院2001年发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报废汽车的正常报废程序应为:报废汽车有个人或个人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取得《机动车报废证明》;报废汽车车主自行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采购《机动车报 废证明》的报废汽车,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给报废汽车车主;车主凭此证到汽车注册注册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擅自拆解和回收涉及非法经营
关于报废汽车的拆解和回收,中国实行特殊行业管理。只有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才能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更不得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组装汽车,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市场交易,否则将被视为非法经营和处罚。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至5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然而,由于正规汽车拆解企业对汽车回收补贴低、拆解过程中缺乏技术支持和政策支持等诸多原因,一些非正规汽车拆解企业进入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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